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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1-19 点此:573次
“十四五”期间,为实现我国碳达峰、碳中和愿景以及美丽中国建设目标,会持续加强对大气环境的治理力度,积极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。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10月29日联合多部门及京津冀各省市政府印发了《2021-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》的通知。通知明确指出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,各地要按照《“十四五”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》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(挥发性有机物)监测。众所周知,要完成VOCs监测离不开对NMHC(非甲烷总烃)的准确测试,今天,润扬仪器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捋捋。
VOCs和NMHC
VOCs,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,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。VOCs类物质成分复杂,有特殊气味且具有渗透、挥发及脂溶等特性,可导致人体出现诸多的不适症状。
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,参考2019年之后发布的各行业大气排放标准《GB 37823-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GB 37824-2019 涂料、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GB 39726-2020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《GB39727-2020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、以及《GB 37822-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均采取非甲烷总烃(以NMHC表示)作为VOCs污染的控制项目。
现阶段非甲烷总烃结果用于VOCs总量控制是目前接受度较高的广谱性解决方案,有着以下的优势:
NMHC(非甲烷总烃)
主要测试标准
参考HJ 38-2017、HJ 604-2017
非甲烷总烃指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FID)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物的总和。所以非甲烷总烃的测试一般采取两根色谱柱配置两个FID检测器分别检测甲烷和总烃,再使用总烃的值减去甲烷的值即可得到非甲烷总烃数据。
利用本公司GC-2020气相色谱仪建立了符合HJ 38-2017和HJ 604-2017标准要求的分析工业废气和环境空气中甲烷、总烃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。采用十通进样阀,1mL定量环,在公司GC-2020气相色谱仪上使用一根5A分子筛毛细管柱分析甲烷,另一根脱活石英毛细管空柱对总烃进行测定。
该方法一次进样可以完成甲烷和总烃的快速测定,方法灵敏度高,甲烷和总烃的检出限均小于0.03 mg/m3,定量限低于0.07 mg/m3,重复性RSD<0.6%(n=6)。